退款
退款支票将在课程第四周后发出,并邮寄到您的档案地址. 这些支票将用于支付因退学或取消课程而导致的超额付款以及任何可以直接支付给您的经济援助. 初次付款后,会计办公室将每两周发放退款.
在以下条件下,学费和杂费将被减免,任何超额付款将被100%退还:
- 课程被学院官员取消.
- 一名学生在学期开始后不迟于10个教学课时放弃一门12周或更长时间的课程.
- 学生在学期/模块开始后不迟于5个教学天内放弃8-11周的课程会议.
- 3-7周后,不迟于课程的第一个教学日退课.
- 在课程的第一个教学日之前不到3周的时间内,学生退课.
为了避免整个学期和模块课程的收费,退课时间如下:
- 前10个教学日(夏季学期为5个教学日)为整个学期的课程
2022-2023学年
2022年秋季:8月22日- 9月2日
2023年春季:1月9日- 1月23日
2023年夏季:6月5日- 6月12日
- 第一单元的前五个教学日
2022-2023学年
2022年秋季:8月22日- 8月26日
2023年春季:1月9日- 1月13日
- 模块二的前五天教学
2022-2023学年
2022年秋季:10月17日- 10月21日
2023年春季:3月13日- 3月17日
在相应的退课期后的退课或更改将不获退款/偿还. 此外,在下列情况下,将不获退款/还款:
- 学生因纪律原因被学院退学.
- 学生因旷课被学院除名.
- 学生对学院负有经济义务.
经济援助接受者应查看目录中学生经济援助部分的退款/还款政策.